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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碑林区法院架起行政审判连心桥
作者:三原县人民法院 秦建军  发布时间:2009-12-30 09:42:48 打印 字号: | |
  5月8日,我院副院长康力带领该院行政庭干警,来到西安市碑林区法院考察学习该院行政审判先进经验。碑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崔立新、碑林区法院副院长王晓平及碑林区法院行政庭全体干警参加并进行了经验介绍。

  西安市碑林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近三年来每年收结案200余件,其中通过诉讼和解结案的案件占到全部结案的60%以上,首创了《行政诉讼和解书》,出台了《行政审判协调处理工作若干规定》,并自办行政审判理论刊物《碑林行政审判》,被西安市、区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西安市中院连续五年评为行政审判先进单位,走在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前列。我县作为西安的北大门、传统文化大县,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案件的数量和类型不断增加,2008年至今共审理行政案件86件,在咸阳市基层法院行政案件审理数量中一直名列前茅。为了应对行政审判工作出现的新方向、新问题,我院行政庭主动与碑林区法院行政庭联系,并向院党组积极建议到碑林区法院学习先进经验。

学习考察期间,两地法院就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座谈,听取了碑林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经验介绍,查阅了相关案卷,并就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最后碑林区法院向我院赠送了碑林区法院《法官论文集》、《法官心语》及《碑林法院行政审判》,并确定两院建立行政审判长期交流机制,进一步推动行政审判的深入开展。
来源:院行政庭
责任编辑:秦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