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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认真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
作者:李玉蓉  发布时间:2010-05-06 10:24:10 打印 字号: | |
  按照省、市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 ,我院多措并举认真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切实提高执行案件的实际到位率和结案率。

  第一,强化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目标。我院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郭宝彦同志担任组长,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金泽社同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委维稳办主任王东辉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执行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制定方案、督促检查等工作。第二,健全执行制度,加强流程管理。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指挥中心,建立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继续实施分权、分段执行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加强执行案件的管理。第三,实现立、审、执工作“无缝对接”,形成内外部“大执行”格局。把执行工作渗透到立案、审理的各环节、各阶段,形成全院“审执一体”、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强法院与其他司法部门、政府、银行、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案件沟通机制、通报机制、协作机制,为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第四,建立通报制度,完善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逐月通报每个执行员工作情况,并通过监督整改等措施把活动落到实处。
来源:三原县人民法院网
责任编辑:秦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