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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义气医院持刀伤人 存侥幸外逃三载获刑
作者:鄢峰  发布时间:2010-07-09 08:59:02 打印 字号: | |
  被告人李涛(化名)为了哥们义气竟在医院内用砍刀将他人砍伤,之后逃之夭夭,隐姓埋名。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7月7日,我院依法审理了该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07年11月30日晚,被告人李涛同张强、吴权(化名已判刑)、李全(在逃)等人在白鹿花园“浓乡聚”饭店吃饭,李涛等人先行离开,之后吴权、张强等人在饭店因琐事与被害人刘龙、刘民(化名)打架,同时导致吴权受伤,李涛得知吴权被打伤后,便一心要为哥们报仇,在得知二刘在县医院治疗时,便同张强、吴权、李全持刀来到县医院对刘龙进行殴打,被告人李涛用砍刀将刘龙身上多处砍伤,后逃离现场。刘龙伤情经鉴定为轻伤。

  我院认为,被告人李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三原县人民法院网
责任编辑:秦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