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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教练开车肇事 车损人亡获刑五年
作者:梁瑛  发布时间:2010-07-09 11:22:50 打印 字号: | |
  现年50岁的被告人张军(化名),系某驾校资深教练,因驾车疏忽导致方向失控,车辆冲出路外,造成乘车人二死二伤重大交通事故。7月8日,我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该案,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军有期徒刑五年。

  2010年4月6日12时50分许,被告人张军持证驾驶北京现代牌小车沿S208线由东向西行驶55公里+600米处,由于张军注意力不集中致方向失控,车辆冲出路外,侧翻至路北路基下,致乘车人郭利(化名)、陈民(化名)当场死亡,崔斌、郭涛受伤,车辆受损。经交通部门事故认定,被告人张军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我院认为:被告人张军持证驾驶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造成二人死亡,二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属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三原县人民法院网
责任编辑:秦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