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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采取四举措推动审判工作开展
作者:秦建军  发布时间:2011-03-28 14:57:21 打印 字号: | |
  今年前三个月,我院采取四项措施,着力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推动审判工作的开展,已经收到初步效果。

  一是强化案件评查。严格按照省高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坚持做到逐项评查,细致打分,规定凡评查达到良好等次以上的才能归档报结案。目前,经过对214件案件的评查,优秀等次61件,良好等次153件,无合格等次以下的案件。二是强化均衡结案。向各办案业务庭逐月下达了结案率指标,1—3月,我院共审、执结案件221件,与去年同比上升26件,上升幅度达12%,全院总结案率同比上升4%,有效克服了扎堆报结案和“前松后紧”现象。三是进一步强化案件调解,调解工作再上台阶。把民商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调解工作,以及行政、执行案件和解工作作为工作考核的刚性指标予以落实。1—3月我院案件调解、和解率达到96%,上诉案件同比下降28件,下降幅度达到47%。四是强化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1—3月采取“五进”方式办理案件46件,征询旁听群众意见和建议21次,同时积极开展了全省法院“万名法官干警下基层、访民生、听民意”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人民陪审团人员数据库正在建立,邀请了15名人大代表集体走进法院,指导法院工作,12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39件。
来源:三原县人民法院网
责任编辑:秦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