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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女伤婿触法网 莽父领刑又赔偿
作者:丁宁 鄢峰  发布时间:2012-06-04 08:44:05 打印 字号: | |
  女婿李强与妻子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因财产分割发生争执,并殴打其妻子,护女心切的岳父刘华用刀将女婿砍成重伤,事发后,刘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积极赔偿受害人李强经济损失人民币3.8万元,并已取得受害人及家人的谅解。6月4日,被告人刘华被我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11年6月29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刘华正在地里收菜,其女刘婷和受害人李强在民政局政务大厅内办理离婚手续时因财产分割发生争执,受害人李强便殴打其妻刘婷。被告人刘华得知后,便赶到县民政局政务大厅,当看到其女刘婷被受害人李强殴打时,护女心切的刘华即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李光面部砍伤。后经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强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事故发生后,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刘华一次性赔偿受害人李强经济损失人民币3.8万元,并已取得受害人李强及家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庭审中被告人刘华认罪态度尚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刘华因其女刘婷与受害人李强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发生纠纷,李强殴打刘婷,刘华即用刀将李强砍伤,李强对此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审理中被告人刘华积极赔偿被害人李强经济损失,并已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华悔罪态度明显,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对被告人刘华可宣告缓刑。遂作出了上述判决。(以上均系化名)
来源:三原县人民法院网
责任编辑:秦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