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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启动“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
作者:秦建军  发布时间:2012-09-07 09:47:33 打印 字号: | |
  全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现场会召开以后,我院早安排、早部署,在全县范围内推动此项工作的落实,推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好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工作。

  我院在工作中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9月4日上午,我院召开院党组会议对全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现场会、咸阳中院审判工作促进会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原原本本学习了安东书记、樊云院长的讲话,对全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的决定》进行了深入学习,并且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对《决定》在全县的贯彻落实进行了深入讨论。9月4日下午,我院召开全体中层干警大会,传达贯彻了省、市会议精神,通报了院党组学习传达会议精神情况,要求全体中层干警立即动手,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和范围,按照省、市会议的安排部署迅速开展工作、狠抓工作落实、紧密结合实际,在短期内开创新的工作局面。二是及时汇报、争取支持。9月4日当天,我院院长焦鹏同志即向县委政法委汇报了全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现场会召开情况和会议精神,以及该院在全县落实开展此项工作的意见,三原县委政法委当即决定,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名义印发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召开召开全县各镇、各发展服务中心和综治、维稳、信访、司法等部门参加的法务庭揭牌仪式,法院也要按照上级会议精神,确定包村法官、确定工作机制,将“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三是将“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和审判工作“五进”、“三调联动”机制和诉前调解工作紧密结合,不仅要将邻里纠纷、涉农案件等12类“五进”案件在法务庭,由包村法官、参审员、调解员审理调解外,还将发挥参审员、调解员的作用做好所包抓村的矛盾排查、及时化解,发挥“大调解”的职能作用,积极构建和谐三原、平安三原。
来源:三原县人民法院网
责任编辑:樊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