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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友不慎 聊天被骗五万
作者:樊洁 崔瑾  发布时间:2013-01-09 10:53:55 打印 字号: | |
  上网聊天交友不慎轻信他人,被他人以QQ聊天的方式骗取了五万元人民币。近日,我院就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五年,并处罚金30000元,收缴作案工具手机两部、手机卡两张、齐鲁银行银联卡、中国工商银行银联卡两张。

  经查,2011年10月,被告人张强用其捏造的名字“张伟”通过QQ聊天方式与被害人张丽认识,在取得其信任后,就先后以其买房、办理长辈丧事及住院急需手续费为由,让张丽分三次给其汇款20000元、10000元、20000元,在合计骗走被害人50000元后逃匿,并将50000元赃款全部挥霍。

  法院认为,张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且已积极退赃并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等表现,可以适用缓刑,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做出了以上的判决。(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来源:三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樊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