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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官的爱为再婚老人筑起情感的围墙
——关注老年人再婚问题
作者:徐微娜 孙房房  发布时间:2013-03-18 11:07:42 打印 字号: | |
  在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时代的今天,我们的父辈——这些伴随着共和国成长的一代人,正在慢慢的老去。他们用无悔的青春和执着的信念铸就了我们现在的幸福。而如今,当他们慢慢衰老、慢慢孤单的时候,我们是否能停下急促的脚步,关心一下他们的现状,尤其是他们的再婚情况。刚收假上班我院处理了一件再婚老人的离婚纠纷,让我感触颇深,我认为有必要通过文字的形式向大家提醒一下,以便引起社会对这一群体的关注度。

  当事人徐军,男,现年71岁,退休教师,与前妻育有三个子女,现均已成年。前妻5年前因病去世。与刘阳,女,现年68岁,农民,与前夫育有四个子女,现均已成年。前夫6年前因病去世。2010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6月登记结婚。2012年11月,二人以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起诉到我院请求离婚。受理此案后, 案件的承办法官还是依照惯例,做了庭前调解工作。当承办法官问到原告离婚的原因时,老大爷沉默不语,只是说过不下去了,没有理由。当征求刘阳的婚姻态度时,她也是话语不多,表示同意离婚。按道理,案件进展到这种程度,完全可以以调解离婚的方式结案。但是,凭承办法官多年审理离婚案件的经验,并结合当事人的年龄特征及离婚态度, 断定两位老人离婚背后肯定有隐情。于是, 建议两位老人回去再好好考虑一下,毕竟这样的年龄能彼此结合在一起,实属不易,并安排了具体的开庭时间,而且让他们把各自子女的联系方式也都留了下来。随后给双方的子女打电话询问了相关情况。结果,双方的子女都在相互指责对方老人,都认为,对方老人欺骗了自己的父母,坚决支持两位老人离婚。至此,结合两位老人对离婚所持的态度,承办法官初步判断,两位老人之所以要求离婚,并非是其本意,很有可能是迫于自己子女的压力而为之。于是,告知双方子女具体的开庭时间和地点,并希望他们到庭参与旁听,他们都表示同意。

2012年12月6日,开庭的日子,双方的子女都已坐在旁听席上,个个表情气愤。两位老人对面而坐,表情无奈。法官并没有立即进行庭审程序,首先让双方的子女发表意见。徐军的子女认为,被告并不是真心和其父亲过日子,只是看上了其父亲的退休金,以便为自己养老。刘阳的子女认为,徐军的身体不好,和其母亲结婚只是找一个不花钱的保姆而已。双方各执己见,争论不休。就在双方子女争执时,我仔细观察了一下两位老人的表情,都沉默不语,被告还默默流泪。法官制止了双方子女的争执,并责令他们暂时予以回避。随后,单独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彼此的感受,两位老人都认为对方是个好人,结婚两年来从未吵过架,相互照顾的挺好,只是后来因为各自子女在经济问题发生了矛盾,无奈才走到这一步。了解到此种情况后,法官及时调整了审理方案,让两位老人临时回避了一下,并把双方的子女都叫了进来,苦口婆心的告诉他们,两位老人为什么等到他们成人之后才选择再婚?问他们是否明白真正的孝道是什么?问他们每个月能有几天去陪陪自己的父母?问他们是否知道“老伴”的真正含义?问他们是否知道父母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当说完这些话的时候,老人的子女们没有一个说话的,我想他们应该已经明白了问题的本质。于是法官将两位老人叫进来,当着所有子女的面,说希望他们能够继续共同生活下去,法律尊重他们的权利,他们应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选择属于自己的幸福,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包括他们的子女。在这期间,两位老人始终在留意着自己子女们的反应。最终,老大爷同意提出撤诉申请,希望再给彼此半年的机会,如果双方仍然无法共同生活下去,再提起离婚诉讼。这样的结果,其实是老人对子女妥协的产物,虽然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但最起码给了两位老人再次争取幸福的机会。有了机会,就会有希望。

这个案件让我感触很深,从这起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出于现实的考虑,物质条件的优劣被大多数老年人放在了谈婚论嫁的首位,但它也无形中成为老人彼此结合的"拦路虎"。而老人们在财产问题上的顾虑,主要来自于子女过于"重利"的观念。 很多时候,老人再婚的想法现实中都遭到了子女的强烈反对。但我要强调,对于老年人再婚,婚姻家庭研究专家调查发现老年人再婚对晚年生活有着积极的作用,良好的婚姻不仅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还能延长老年人的寿命,同时对于忙于工作不能照顾父母的子女来说也是一件好事。至于老年人再婚面临的羁绊。对于想再婚的老人们,可以试着遵循“三不变”原则,即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亲子关系不变。作为子女也要更多地为父母的幸福着想,不要为父母再婚设置障碍,这样再婚老人的婚姻生活才会更轻松和谐。

  寄语:在我们实现自我价值、享受美好生活的时候,我们的父母已悄然老去,他们付出全部心血把我们养育成人,然而,到了他们本该无忧无虑、安享晚年的时候,作为子女的我们却还假借着“孝顺”的名义,去剥夺本应属于他们的幸福。而我们无私的父母们,为了迎合我们所谓的孝道,不惜被迫去接受我们的安排,哪怕是放弃自己的幸福。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老年人再婚的现象会越来越普遍,我希望我们每位子女,乃至整个社会,在遇到此类问题时,都能够放下我们对老人再婚现象的偏见,多给予他们包容和理解, 老年人也有追求爱情的权利,走出空落落的单身生活,走出孤独和寂寞, 让老人安享晚年,是一种社会责任,我们应该给予理解与宽容,同时也应该积极引导,让老年人以合法、合理的形式追求自己的晚年幸福,只要我们大家能多一些呵护和支持,夕阳下的玫瑰一样可以开的美丽。
来源:三原县人民法院网
责任编辑:樊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