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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法院派驻法官为企业发展解双困
作者:惠强 秦建军  发布时间:2013-03-18 11:32:25 打印 字号: | |
  我院在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当中,将全县20家重点企业包含其中,派驻法官通过经常性的深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当中的法律疑难,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2013年3月7日,我院独李法庭在三原县石油钻头厂办公室成功调解一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使长期困扰企业的两起纠纷得到彻底解决,受到群众好评。

  2013年1月19日,三原县石油钻头厂一纸诉状将李涛(化名)诉至我院,要求被告归还领取的图纸,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被告李涛曾系原告三原县石油钻头厂的职工,李涛在工作中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在后续赔偿中原、被告发生矛盾,并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李涛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裁决已向我院申请执行,三原石油钻头厂以被告未归还领取的图纸为由向我院提起诉讼。三原县石油钻头厂是我院派驻法官包抓的县属重点企业,派驻法官刘健对案件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了案卷,并专程到医院看望了正在治疗的李涛,向其依法送达了诉讼文书。2月25日和3月7日刘健同志先后两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刘健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被告李涛认识不应扣留原告企业的生产图纸,当场归还了图纸,并愿意赔偿原告三原石油钻头厂造成的部分损失,原告三原石油钻头厂当即表示愿意放弃部分赔偿损失的请求,并与李涛就劳动仲裁裁决执行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同时被告李涛书写了承诺书,保证三原石油钻头厂的知识产权不予泄露,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双赢。
来源:三原县人民法院网
责任编辑:樊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