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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一年获一欠条 法院调解要回工钱
作者:樊洁 曹粤  发布时间:2013-03-21 11:34:56 打印 字号: | |
  农民工在外打工本来就十分不易,辛辛苦苦劳动一年也挣不了几个钱,家住三原县的陈强到头来只得到了一张欠条那更是苦不堪言,3月20日,我院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案件,为农民工陈强追要回了血汗钱13510元。

  原告陈强从2010年起就一直给被告李立打工,期间在三原县火车站工地及三原县城关镇秦原市场等工地干活,在工地的活干完要结算时,被告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给原告陈强打了一张15510元的欠条,后经原告催要支付了2000元再无下文,2013年3月15日原告陈强拿着欠条来到我院,立案庭针对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当即立案当即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第一时间找到被告,向其讲法析理,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被告自愿给付原告劳动报酬13510元。

  后记:这起案件虽然调解结案、案结事了,但类似这样的农民工讨薪的案件还层出不穷,我们应从个案中发现社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健全社会弱势群体的保障机制,真正从体制上多为他们谋福利,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来源:三原县人民法院网
责任编辑:樊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