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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债务两同事反目 法官悉心调解促和解
作者:樊洁 张永鹏  发布时间:2013-04-12 11:10:17 打印 字号: | |
  本来是一个单位的同事,个人关系很好相互间也比较信任,可就是因为双方之间的借贷纠纷导致两人产生矛盾。2013年3月21日,我院就此案进行了调解,促成和解协议的达成,使因钱反目的同事握手言和。

  刘封与郭强同系陕西省某集团公司的职工,双方平时关系很好,2010年6月郭强向刘封借款5万元,郭强向刘封出具了借条一份并约定半年后归还。2011年郭强还了4000元,下余的4万6千元至今未还。刘封2012年诉至法院,经我院主持调解郭强自愿于2012年11月30日前返还刘封借款4万6千元。此后郭强方面一直没有动静,刘封作为朋友也不好意思直接找郭强讨要,双方一直持续僵持关系恶化,刘封无奈申请法院执行,执行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后得知,因为之前关系太好后来又高的这么僵,两人都不愿意见面谈,基于这种情况法官一方面从中背靠背调解,告知两人作为同事有事好朋友,为了一点钱让两个人搞成这样实在得不偿失,以后两个人在单位还怎么见面怎么相处,另一方面了解被执行人郭强真正不还钱的原因,做其工作无论怎样不能拒之不理,真正有困难说出来也许申请人可以理解。经过法官不厌其烦的劝导和调解,解开了双方的心结,使其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来源:三原法院网
责任编辑:樊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