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回族同胞讨债难 法官执行解其忧
作者:樊洁 张永鹏  发布时间:2013-05-17 10:48:00 打印 字号: | |
  “真是太感谢三原的法官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有了你们的帮助,我的钱才可以要的回来”家住宁夏铜峡市的回族同胞杨林高兴的接过法官递给的货款高兴的说。2013年5月13日,我院执行庭的法官用了一天的时间,解决了申请人杨林的实际困难。

  申请人杨林不远千里来到三原县做着葵花籽油的生意,与被申请人魏新达成口头协议,约定购买申请人的葵花籽油,申请人按约定交付货物后,被申请人在给付一部分货款后就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下余货款,经申请人多次索要无果后,起诉至我院,经调解魏新同意于2012年9月30日前支付申请人杨林下余全部货款。然而时间早已超过还款期限,被申请人不但没有还款的意思,而且对申请人还避而不见,万般无奈下杨林又走进了法院申请执行。拿到案件的执行法官在安抚好身在异乡讨债不顺的申请人焦躁、忧虑情绪的同时,积极安排部署寻找被申请人的步骤,先到被申请人家里和所在的村子寻找其下落,在得知被申请人近期有出租自家房屋的想法,就以承租人看房为由打电话将被申请人约到指定地点,当被申请人看到费尽周折找到他的法官们站到自己面前时,既惊讶又羞愧当即同意就货款问题坐下来说说,执行法官从民族友好关系、商业诚信、法律规定及人情伦理几个方面给被申请人做工作,最终使被申请人心服口服的当庭给付完下余的货款并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双方握手言和。(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来源:三原法院网
责任编辑:樊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