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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久不还 法院调解止纠纷
作者:徐微娜 王蕾  发布时间:2013-07-18 16:35:50 打印 字号: | |
  7月17日三原法院成功调解了王国栋诉张静、郭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据悉: 王国栋与郭磊系朋友关系。经查,2011年12月22日郭磊向王国栋借款10000元,2012年1月12日郭磊因车祸去世,王国栋向郭磊妻子及父母主张偿还借款,王国栋上门讨债多次,郭父及郭磊妻子张静均表示那是郭磊所借款项,他们并不知情,态度坚决不予偿还。无奈王国栋只好找到郭磊之妻张静所在单位找其催讨,张静觉得王国栋天天来单位要账对自己影响很不好,便在偿还其5000元后,表示对下余借款不再予以偿还,王国栋见索要无望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静(郭磊之妻)、郭明(郭磊之父)立即偿还借款5000元并承担诉讼费。

  案件移交到承办法官王蕾后,王法官详细的查阅了案件材料后及时与原被告进行了沟通,了解到郭磊妻子及父母对郭磊出具的10000元借条予以认可,但辩称这10000元系赌资故不予偿还,只不过介于王国栋上张静单位索债影响不好方才偿还5000元借款。通过与王国栋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他与郭磊系朋友关系,郭磊称其妻弟结婚故向其借款10000元。

  在多方了解并掌握的证据来看这一万元并非赌资,且原、被告亦均认可被告张静已经偿还5000元借款之事实。当着双方当事人的面,从法律和人情的双重角度,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尽释前嫌并达成了调解协议。郭磊借原告王卫东的未偿还借款5000元,被告张静、郭自愿连带偿还3000元,该笔借款一次性了结,偿还办法:调解书生效后3日内偿还2000元,下余1000元于2014年7月12日前全部清偿。 

  王国栋当场感激地说:“真是太感谢你们法官了,这笔钱拖了好久了,我一直担心要不回来 。”(文中均为化名)
来源:三原法院网
责任编辑:樊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