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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法院改进审判作风重承诺
作者:秦建军 屈振强  发布时间:2013-09-13 12:38:04 打印 字号: | |
  我院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审判作风建设当中,实行全体干警向院党组作出书面承诺的方法,每名干警都向院党组作出承诺,加强监督、狠抓落实,推动审判作风进一步改进,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

  在9月12日统一制作的书面承诺书当中,我院以进一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为基础,从六个方面对加强和改进审判作风作出了详细规定:一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各级党委实施意见,落实上级法院便民措施;二是严格遵守《法官法》有关法官惩戒的规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三是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个不准”,不违规使用警车;四是文明用语、规范着装、工作日不饮酒、不进出营业性娱乐场所;五是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积极参与院里组织的各项活动;六是坚决做到不违反审判纪律,不出现超审限案件。

  为了确保“承诺”落到实处,我院开通了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并采取定期走访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等方法,强化对审判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实现法院工作社会满意度提升的新跨越。
来源:三原法院网
责任编辑:樊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