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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规范人民陪审员动态管理促审判
作者:徐微娜 赵鹏辉  发布时间:2016-05-11 15:09:20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强化审判工作的公开、民主、透明度,有力提高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及充实法院的审判力量,我院对人民陪审员从系统的法律辅导、人事管理、工作保障、经费保障等方面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了动态管理,为促进法院审判工作和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制度应有的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骨干授课、注重培训,进行法律辅导夯实法律基础。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技术强度大的专门工作。针对选任的人民陪审员,驾驭庭审能力薄弱,适用法律的技术较低,及法官职业化修养不足等情况,我院加大对陪审员的业务培训,主要以集中培训,召开座谈会,组织庭审观摩等方式进行就我院的整体情况介绍、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庭审程序、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中的主要作用四大块内容。通过培训逐步增强陪审员的庭审能力和技巧。

  二、规范管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权利。建立人事管理机制。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纳入该院制度汇编,共计十六条三十一项,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程序、应遵守的纪律以及陪审员的参审案件性质、任期、权利和义务、管理方式、参审形式、纪律、考核和奖惩等内容均做了具体规定。

  三、重视工作保障。 我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设在政工科,由政工科一名干警专人负责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统一办理人民陪审员确定、联系、登记、费用补助造册、参审案件数量统计、制定培训计划等相关事宜。不断完善修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程序。

  四、经费保障。我院对参审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每陪审一件案件补助50元,有效激发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责任感,很好地保障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积极性。我院政工科专人负责落实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和补助统计工作,根据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数确定补助金额,做到一季度一审核一发放,确保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的经费保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吕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