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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加大诉前调解 为当事人减负
作者:吕鑫 惠晓民  发布时间:2017-03-30 10:10:13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三原法院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缓解审判执行工作压力,防止矛盾激化,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3月30日,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对一起货款纠纷进行了诉前调解,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协调下,被告当即履行了付款义务,办案法官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和高超的办案效率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原被告间因购买金龙鱼油发生57000元货款纠纷,被告仅打了欠条,原告多次催收,但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搪塞,分文不还。鉴于原告身患疾病,行动不便,办案法官主动找到被告,向其讲述了诚信的重要性,正所谓小信诚则大信立,为人处事要讲诚信,买卖东西亦要讲诚信,一诺千金,诚信买卖,不讲诚信,必然得不偿,欠钱不还,于情于理都不是好的选择。经过办案法官的悉心说理,被告履行了付款义务,而原告没花一分钱,没跑一趟腿,就把货款问题给解决了。

  今年以来,我院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下,主动宣传诉前调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并征求当事人愿意进行诉前调解,通过到被告家中调解、电话预约调解、田间地头调解,高效定纷止争,使案件的审理更加快捷、简易、高效,既减轻了群众诉累,也给法官减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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