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市法院调研、案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三原法院闫荣华同志荣获“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闫荣华同志,着眼于司法工作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钻研公文写作,积极开展调研,在多年的法院工作中,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升专业技能,勤奋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平凡岗位上作出非凡成绩。
三原法院历来高度重视信息调研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究审判执行工作规律,大力提升调研工作质效,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职业化水平,为促进公正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