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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三原法院孙房房同志荣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22-09-16 09:10: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三原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孙房房荣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孙房房,男,1978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三原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进入法院工作20余年,孙房房两次获评“全省办案标兵”、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并于2015年获评全国办案标兵称号。三年来其结案数量、案件质量均名列前茅,其中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各类土地环境保护类案件40件。

    近年来,孙房房同志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内心深处树立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为人民排忧解难思想,时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孙房房同志在办理案件当中始终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庭审中严格按照庭审规范有条不紊地进行,给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意思的权利,让当事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使当事人感到法院是讲理的地方。在裁判文书中,辨法析理,道出是非曲直,让当人事一目了然,即使自己败诉了,把事实查明了,把理讲清了,也不至于无理缠诉,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在“两评查”活动中,该同志撰写的裁判文书被评为优秀。其办理的陕西省第一起水污染公益诉讼案件,判决认定事实全面,法律适用准确,判决得当,可操作性强,最终公益诉讼人及被告行政机关均服判息诉,没有上诉。该案的审理,赢得了人们的普遍赞誉。202211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推出了一篇“点赞!2021年陕西法院10个案件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的报道,其中第六个案件“三原县大程镇政府未履行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第二批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赫然在列。由于该案例典型意义突出,法律和社会效果明显,多次出现在四级法院的工作报告中,受到了上级法院的一致肯定。由于该同志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审判经验。2020年该院受理的另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指定由该同志办理。该同志深知,土地环境得到最终的修复是最终诉求,于是该同志通过与公益诉讼人不厌其烦地多次督促,被告行政机关最终积极作为,及时将倾倒在清河边的建筑垃圾清运走,并覆盖新土,种植上了绿色树木,修复了受损的河岸,使环境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恢复,最终公益诉讼人经过陕西省检察院复核,撤回了起诉,又再一次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赞扬。

    业精于勤、荒于嬉,人生进步的阶梯就是勤奋。孙房房同志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认真迈好每一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现代愚公的奋斗之歌。

 
责任编辑:吕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