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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三原法院吴巧玉同志获评“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4-03-08 11:02:19 打印 字号: | |

37日,在三原县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4周年表彰大会上,三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吴巧玉荣获三原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吴巧玉,中共党员,现任三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是负责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审判的一名员额法官。进入法院工作20多年以来,吴法官多岗历练,相继担任刑事、行政、民事案件审判法官,她坚守审判一线,始终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投入到紧张繁忙的工作中,她始终秉持司法公正,用微笑与耐心化解着家长里短的矛盾纠纷,守护着司法的公正与权威,曾荣获咸阳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咸阳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作为一名家事审判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吴法官一直保持定纷止争的耐心、换位思考的方法、善解人意的公心,不仅注重审判效率,同时也做到用心审判,以情感人、以心调解、辩法息理,积极通过多元化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又一起家事纠纷,2023年她审结案件502件,调解496 件,调解率98%。吴法官曾承办一起双方当事人要求反复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在当事人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下,吴法官主动前往当事人住所地走访附近群众,了解到孩子的亲生母亲及继父对孩子很好,只是小孩处在叛逆期,认为对她管教太严,遂说服其生父要求变更自己的抚养权归父亲,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考虑到孩子已超过八周岁,虽应征求孩子的意见,但其心智尚未发育成熟,考虑问题的能力有限,出于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以及未来生活、教育各方面的发展,吴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反复释法明理,让双方积极真诚的配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最终在吴法官耐心调解下,当事人自愿撤诉,最终以真诚化解了纠纷,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吴巧玉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秉承初心,用善心温暖更多的弱势群体,用满腔热情感动更多的诉讼群众,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公平公正的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吕鑫